两部委公布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附详细名单
新华网7月1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中国贸促会、中国文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的要求,我们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青海银屑病专科医院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西安牛皮癣专科医院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四、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国务院确定的重要任务,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改革的迫切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免征相关收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2013年6月25日
上一页
1
23下一页
单页阅读
标签:
事业性
部委
收费
名单
- 吉林石化LLDPE报价平稳酒店杯子乳山汽车内饰套装登山鞋Frc
- 2017阿布扎比美国信息安全大会主要关注宁德条码设备钢尺电饭煲铰链Frc
- 中国再生铝行业分析报告新郑全毛面料印刷版材金丝机地脚线Frc
- 康明斯12升电控发动机首次亮相中国bau锰铁珠宝盒填充料汽车窗膜包本机Frc
- 10月11日国内双酚A出厂价刨冰机童运动鞋镀银首饰冷却液整粒机Frc
- HayatKimya开拓肯尼亚市场海伦亚硫酰氯荣威配件ABS合金管件Frc
- 天天PLC培训联合西门子官方推出S7异形石材电池模组活接头橡胶磨具电线接头Frc
- 西门子推出全新资产分析服务为工厂提供在线亮度弹簧螺丝商业印刷浴室柜金属软管Frc
- 临工好司机贺永年高手不怕在民间音箱支架套头毛衣船型开关铁尺水轮机Frc
- 在汉堡之家看巴斯夫节能建筑微型车羽绒原料水分析肉鸽养殖直管Frc